2014年7月13日星期日

何为“公民抗命”


“公民抗命”一向主张采用非暴力反抗手段。但在现实中当和平手段不能达到目的时,斗争手段往往就会随之发展,超出非暴力范围。上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、大学生运动就是如此。反对派不断强调“占中”行动是和平理性地进行,但这样就一定能避免流血暴力吗?数千人长期占领交通要道,影响数以十万计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,大家会“宽容”地任由“占中”无限期持续?长期下去,难免会引发零星的口角冲突和局部的肢体冲突,有可能演变成大范围的对骂、攻击,甚至可能以流血骚乱告终。
  法治精神一向是香港的根本,包括商业活动和示威活动在内的一切活动,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。不依法办事,香港社会就会混乱。而“占中”一旦出现,无可避免地将会动摇香港的核心价值和赖以生存的法治精神,成为一个极坏的先例,结果必然使香港这个“法治之都”沦为“失序之都”。这是“占中”最大也是最深远的危害。
“占领中环”不论如何掩饰包装,其本质都不是“公民抗命”,而是“暴民抗命”,是一场挑动社会冲突的政治运动,具有高度的“对抗性”。其实,既然反对派一再宣称尊重中央政府的主权,那么为何不主动根据《基本法》框架,设计出一套既尊重中央又符合普选原则的提名及选举制度方案,供社会广泛讨论呢?这才最符合香港社会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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